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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申请哪类居住证?

境内人员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上海市居住证

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记录持证人相关信息 办理和查询个人相关事务
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满6个月
来沪就读、进修且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
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且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
我要申请

境外人员

上海市居住证B证

(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)


在本市工作或创业的,享受相关待遇的证明
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
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
持中国护照、拥有国外永久(长期)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
持中国护照、拥有国外永久(长期)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其他专业人才
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
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才
台湾地区专业人才
持有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》的海外人才
我要申请

 上海市居住证 
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记录持证人相关信息 办理和查询个人相关事务
申办条件
  •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,且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
申请材料

《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》

  • 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申请表
有效身份证明
  •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
拟在本市居住
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
  •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,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(验原件);
  • 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,须提供相应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(验原件);
  •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,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;
  •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,须提供居(村)委出具的寄宿证明。
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,申请人还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其他
  • 提供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居住登记备案;
办理流程
1
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(乡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;
2
居住地街道(乡镇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申请表并确认签字,核对材料;
3
对材料不齐全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,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;
4
对材料齐全的,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、拍照,并出具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受理回执。
5
凭个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。
办理地点
请在左边选择区!
您  可  能  还  关  心

证照办理

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
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 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

子女教育

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,由居住地的区(县)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。
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、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。
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,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。

社会保险

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,享受相关待遇。
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,其配偶和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,享受相关待遇。

住房

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,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。
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。

基本公共卫生

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。

计划生育

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在本市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。

参加评选

持证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。

资格评定、考试和鉴定

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,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、职业(执业)资格考试、 职业(执业)资格注册登记;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、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。

其他待遇

持证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。

待遇终止

持证人积分低于标准分值的,中止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。